首先,承租人要深度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因拆迁而发生关系的各方主体。
这个问题如果只有业主、承租人还好说,但集体土地上的私有企业拆迁以及国有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拆迁,因原有权属不明,甚至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等各种在法律规范之外的事实出现,使得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楚,拆迁获得补偿款后往往更容易发生纠纷。
这时候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帮忙,以合同约定或者其他法定形式把拆迁各方的权利、动迁款分割方案做民事权利的约定,以有效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其次,承租人要积极准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证明。这些材料准备起来往往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仓促之间准备的材料可能都不会被认可。
产权关系证明主要有房产证、土地证或者租赁合同、土地转让合同等;现有设备清单指企业运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设备价格、规格、数量、使用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的清单;
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是指企业与本企业实际用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工资单等材料证明也应一并整理;装修装潢费用的支出也应当有相应的发票证据予以证明。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
三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门面房拆迁属于商业用品的拆迁处理,一般是涉及到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的,但由于房产赔偿的标准是固定的,所以拆迁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认定,这是提高自己拆迁赔偿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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