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由于一些原因,政府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用于建设得话,我们只能放弃土地,但是国家不会无偿征收,国家会对土地所有者进行经济补偿,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就是违法的行为,我们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下文对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二、重庆最新补偿标准
按照重庆市的规定重庆2017年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钢砼机构660元/平米,砖混机构600元/平米,砖木结构390-480元/平米,土墙结构330-360元/平米,简易结构100-120元/平米。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上文对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重庆征地补偿按照每亩18000元征收,附着物根据种类有各自的补偿标准。在生活中我们对征地补偿的标准十分关心,由于社会的发展,每年的征地补偿都会有一些变化,应该了解清楚,以免征地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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