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近年来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一些郊区的村镇被拆迁安置,建设新的住宅小区。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农村土地。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金额。那么,德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当地政府每年都公布地价,根据综合产值的倍数执行补偿标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1、土地补偿费
按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蒲吕街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其他镇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5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人员安置补助费
按征地农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36000元/人,根据不同年龄段代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3、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宅基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18000元/亩,综合定额补偿支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使用。
二、青苗费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综上所述,根据当地政策,德保征地补偿项目中,土地补偿款按照每亩地16000元执行,安置费以人为单位计算,每人36000元。另外,涉及到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款的,要根据市场评估结果确定补偿款金额。村民对征地补偿工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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