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建设属于大型的基础交通建设,本是为了方便人们的日常出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难免要征用到人民的土地。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征地纠纷发生,政府的征地部门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对被征地者在经济上给予补偿。那么白水342国道征地补偿金发放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做简要介绍。
342国道澄城—白水—铜川界二级公路建设工程位于渭南市北部地区的白水县及澄城县境内,是陕西省的东大门。也是关天经济区东西向一条主要公路运输通道。为了提升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陕西东大门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决定实施该工程。
该工程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澄城县尧头镇曹村东侧接X303(规划的G342),路线向东在K2 425处新建洛河特大桥,然后向西经梁家子村,西固镇后下穿规划的榆蓝高速至冯雷镇,在K29 964.5处新建杜康沟特大桥后经北鸭洼村、杜康镇、杨西尧、马岭、凤庄至吴家窑,在孙家塬处下穿铜白铁路后跨设大桥跨孙家河,路线终点位于白水—铜川界接铜川段S305,路线全长43.093公里。全线共设特大桥2122米/2座,大桥166米/1座,小桥88米/4座,涵洞123道。工程计划安排39个月施工期,预估新增占地888.203亩,拆迁建筑物18790平方米/103户,赔偿青苗654.005亩,赔偿树木2112棵。全线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虽说国道等交通设施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都应支持,但是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会有损于被征地者的权益,所以作为被征地者对于白水342国道征地补偿金有权照常领取。如果征地部门克扣或拖欠征地补偿金,作为被征地者可以通过举报或诉讼等办法进行维权,要求征地部门按时按量发放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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