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很多农民承包的土地都被政府征用,拿去做基础设施建设了。为此,家庭可以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通常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户主管理。很多人会认为这笔钱可以当做家庭财产,当父母去世的时候按照遗产分配。那么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下面我们看看小编给出的分析。
一、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1、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法律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2、从承包方式上看亦不属于遗产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在承包期内,该户内部分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整个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只要作为承包单位的户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继承关系。户中的某个成员死亡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征地补偿款当然由其他成员依法享有。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透过上文,小编为大家分析了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这个很多人迷糊的问题。从土地补偿款的性质及土地承包权性质分析,征地补偿款由国家发给集体组织,再经过集体组织进行分配,其不属于农民的承包土地收益,不应该列入遗产范畴。也就是说对于集体组织未分配的补偿款,父母去世后,其子女也不能主张继承。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延伸阅读:
婚后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改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