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国家的征地标准,每年都有一些审批和改变,今年可能也会有一些改变,所以我们就以泸州为例来共同讲述一下,2018年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泸州相关内容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的一年收入进行补偿。具体看下文。
根据四川省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153号)批准,为规范操作,促进征地工作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第一条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征收(用)农村集体耕地,按市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给予1年的补偿,补偿面积依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耕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
(二)青苗费归种植者所有。
第二条林木、果树、花卉、苗木等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林木、果树、花卉、苗木补偿以征收(用)土地的投影面积扣除耕地、其他农用地中的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晒谷场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之差为依据,按附件1规定标准补偿给被征地合作社,由被征地合作社据实补偿给附着物所有者。
(二)在耕地内种植的作物,已作附着物补偿的不给予青苗补偿,已进行青苗补偿的不给予附着物补偿。
(四)果木类栽种密度超过合理种植规范,按合理种植规范计补;对低于合理种植量的果木,按合理种植量标准折算补偿。
(五)对间种的果木,按种植品种种植比例大的类别补偿,其余不予补偿。
(六)补偿后在国土部门发出交地通知之前,附着物由所有权人自行处置。
第三条房屋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拆迁房屋的补偿
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指具有国土部门审批手续、规划建设手续、宅基证或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拆迁按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并按附件3规定标准给予房屋室内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
2.符合建房条件,但因特殊原因至今未获取批准手续,已修建的房屋,根据符合本社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人口,按每人占地不得超出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低于6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按附件2规定标准据实补偿,并按附件3规定标准给予房屋室内设施装饰装修补偿。
3.经现场核实,确系该户不属抢修抢建,属一次性修建而又不符合本项1、2目规定的房屋,按附件2规定标准补偿,不再给予室内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
4.在原房以外修建或在原房加层无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以及村民出售宅基地及房屋后新修建无审批手续的房屋,只给予拆迁补助。拆迁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按8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按5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按30元/平方米,不再给予其他任何补偿。
在看过本篇文章,小编认为一些读者在对于临时征地补偿这一方面,还存在疑问的话,那么在了解了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泸州相关内容是什么,这一些具体事宜之后也就能够,了解相关的征地标准了,若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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