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为武汉市相关政策,黄陂区征地补偿中,土地补偿款按照基数的9倍计算,而安置费按照基数的11倍计算,合计补偿标准是每亩地45600元。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七项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武汉黄陂区征地每年都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中有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费,这两项对应的补偿标准是基数的9倍和11倍。黄陂区公布征地安置方案后,会一个月的公示期,如果村民没有异议的,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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