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青苗补偿标准不同的农作物不一样,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成长期的农作物按照最高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能得到收获的,如粮食、油料、蔬菜青苗不予补偿。对于可移植的多年生经济林木给予移植费补偿,如必须砍伐的,对于成材的不予补偿,其它的按实际价值补偿。
二、土地征收程序
1、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的对象是拟征收的土地的地类、权属、地上房屋、地上青苗以及附着物的情况。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3、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拟征地的公告,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相关联的人的意见。
4、征地听证、修改方案
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如果存在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然后做补偿安置登记、测算落实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再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5、征地报批
前面所述程序走完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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