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力发展,离不开党领导方针的正确性,同时也离不开人们的积极配合,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并国有化时,人民群众积极响应的同时,国家必然不会亏待老百姓,这时候就出现了征地补偿的问题,各地补偿标准不同,那么广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我们来听听小编的回答吧。
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4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4元/亩到17616元/亩之间。
上渡镇、丹竹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36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41元/亩到17366元/亩之间。
大鹏镇、思旺镇、官成镇、安怀镇、思界乡、东华乡、大新镇、大洲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94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1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04元/亩到15618元/亩之间。
国安乡、马练乡、同和镇、六陈镇、大坡镇、寺面镇、平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21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35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38元/亩到1535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通过小编对上述问题的解答,想必大家已经充分了解了广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广东省来说,如此大的地方,补偿标准自然也是要分成小的区域进行一一规定的,通过上述较为全面的划分和相对应的补偿标准,我相信大家已经认识到了国家对于老百姓利益的保护。希望小编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