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有些读者能够了解,海丰县是我们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的一个小县城,那么这种小县城来说,他的征地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征地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呢,根据相关的政府规定,能够看出,应该分为七类到九类这几种土地来分别进行补偿,详情请看下文。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城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鹅埠镇、后门镇、陶河镇、赤坑镇、联安镇、梅陇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赤石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小漠镇、黄羌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补偿标准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为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等。
那么我们能够知道了,对于广东省的海丰县来说,尤其是对当地的农民朋友们,他们的征收土地的标准是有一定的举措,并且对于当地的人民来讲,这一类的土地征收标准,也就不能让农民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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