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片区,最高是每亩地41800元,最低是19950元。濉溪县是安徽淮北唯一的区县,其土地片区分为两个等级,补偿对象也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政府征用土地前,会公布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其中会明确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及异议处理方式等。
濉溪镇分为两个片区,濉溪镇,濉溪县经济开发区为一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418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20900元每亩,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农用地39900元每亩,未利用土地是19950元每亩。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综上所述,各地在征地补偿上执行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这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村民收入及土地供应情况有关。按照当地政策,濉溪县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每亩地41800元,这是对一类土地农用地的补偿。这个标准包括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款,如果涉及到搬迁的,还有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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