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占用土地得到补偿,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么补偿肯定会有新的标准,我想问睛隆县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内容包括什么?根据有关规定,征地标准的最新内容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征地补偿的最新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规模养殖和生产加工的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小微企业进行评估后,按评估价进行补偿。林地认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执行。苗木补偿费=实有成活株数×单价,实有成活苗株数超出合理育苗密度的,按合理育苗株数给予补偿。对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发改委立项报告的经营性用房、商铺、农家院等按现行标准执行。关于经营性用房、商铺的补偿标准:在同类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上浮50%给予补偿,对经营损失一次性在同类房屋评估价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补偿。
关于农家院的补偿安置:房屋按补偿方案的标准评估价进行补偿后,每户按经营性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一次性再给予补助。2013年新开工项目急需占用土地的韭菜、大蒜、葱、芹菜等露天菜地青苗补偿费一次性给予三年的青苗补偿费。对彩钢、玻纤瓦、活动板房无偿拆除,不予补偿。搬迁快迁补助每户按7000元进行补助,过渡费3人(含3人)以下每户每月800元,3人以上每增加一人,每人每月300元。取暖费每年度发放一次,每人每年400元。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按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2013]23号文件执行。本补偿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补偿标准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注:凡在本县辖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均适用本标准。本标准中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是指上述范围内村民个人、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兴建的住房或非住房、永久性建(构)筑物以及零星树木、林地等。本标准所征收当事人,包括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征收人指政府土地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是指征收房屋及永久性建(构)筑物、树木、林地等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本标准的补偿是指征收人向被征收人的房屋、地上附着物和搬迁等的一次性货币补偿和补助。一般包括房屋、永久性建(构)筑物、林木、设备(拆、运、安费用)的补偿和搬迁补助。
当土地所有主的土地被征地占用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当然是按照当地的标准来进行的,睛隆县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内容,是为了引发读者的思考,让读者多去了解自己所在的当地的政策,这充分了解才能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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