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 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地拆迁人口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一般会给予一大笔的征地拆迁不补偿,这种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有两种补偿办法,要么按照户来进行分配,要么按照人口来进行分配。具体需要参照拆迁条例来看。原则上,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有关的人数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补偿的基础算法就是以一户维基本的单位,之后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问题解决程序自己要做好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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