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收费是行政征收的一部分。行政主体依据行政权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相对人收取的费用主要有:
1、许可收费。如:排污许可费、土地使用许可费、烟草专卖许可费等。
2、管理性收费。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出租汽车管理费、计划外演出管理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等。
3、证照收费。如: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
4、手续费、登记费。如: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社团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船舶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
5、审查检验费。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新药审批费、进口音像制品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审批费等。
6、资源使用费。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资源费、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7、集资性收费。如:港口建设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电力建设基金等。
①特别支出有特别收入满足的原则。不是特别支出的事项,就不能设定收费。
②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创设行政收费是要统筹考虑,既要考虑特别支出,又要考虑当事人的负担,并要避免重叠或者对同一事项多头收费。
③公开原则。如收费标准是公开的,对这些标准必须遵守,如本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④收支分离原则。即收费与支出为两个过程。收费机关不能直接支出所受费用。这是遏制乱收费,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
综上所述,行政收费和行政征收其实没什么区别,在法律层面上来讲都是一样的,其实,行政收费本身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行政单位所收取的这些费用基本上都要上交国库,在国家发展的过程当中,行政收费也是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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