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棚户区建设怎样赔偿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第六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3、第八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延伸阅读:

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赔偿?

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赔偿?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棚户区建设怎样赔偿  棚户区  棚户区词条  赔偿  赔偿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建设  建设词条  
拆迁安置

 一楼和二楼征收赔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标准各地不一,当地政府拆迁时是公开公告的,具体细节到拆迁部门查询。住宅房屋所有权人系建设或改造范围内属地农业户口的,按照“一三落地、三五底顶、合法面积...(展开)

拆迁安置

 拆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几年

一、拆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几年拆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几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是说,要依据提起什么诉讼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展开)

拆迁安置

 畜禽养殖场强拆合法吗

如果是违建可以依法拆除的。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