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这3种情况下城镇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1、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
2、房屋年久失修长期闲置或者坍塌的;
3、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只有父母过世之后,城镇户口的子女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在子女名下。
这里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1、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如果这次你错过了但是时间又比较久了,最糟糕的办法,就是你可以再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因为本次确权为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完了,当然可以零星登记。但是,难度非常之大。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
如果刚刚错过时间不久,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没问题。
3、确权登记错误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具体应该咨询当地农业局。
如有疑问待调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村委会提出,届时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会到你家处理。(具体公示时间请注意收听村委会广播并注意查看村委会公开栏的公示公告)
如果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各乡镇政府可组织所辖区,委托村“两委”成员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业务。
以上这些问题,在确权过程中出现的较为普遍,社会呼声也比较高。但各地的政策不同,要结合当地时政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