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那么,海关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有哪些呢?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就本科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提出贯彻意见,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关税条例》、《海关稽查条例》、《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稽查操作规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宣传海关政策,规范企业行为,确定稽查重点,定期安排常规稽查,专项稽查;
三、在关领导下,积极探索和落实稽查、风险管理和企业管理三项职责的管理机制;
四、负责在辖区内开展一般贸易货物的税后稽查和贸易调查、市场调查;
八、充分运用风险管理平台,协调本关各部门共同开展综合风险分析、预警监控工作,收集、发布和报送重要风险信息及指导性风险处置的措施与建议;
九、组织开展加工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和减免货物方面的风险分析工作;
十、负责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相关风险要素的分析汇总工作。
十一、负责对本关区审批的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管理,办理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解除监管(含车辆解除监管证明的核发)异地监管、结转、抵押贷款等有关手续;
十二、负责本关辖区内报关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行政许可受理和中外资企业的海关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审批手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记录、档案;
十三、负责辖区内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和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与协调制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工作;
十五、负责稽查、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等各类业务报表的上报工作;十六、负责稽查及相关业务档案的制作、整理、保管、移交和JC2005系统、企业数据的录入、统计、分析和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本关区查获的走私、违规线索的甄别、移送等工作;
十七、负责本科各类信息报送和业务数据的统计、收集工作;
十八、负责本科干部的教育、学习、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科人员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和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二十、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