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金延期缴纳的罚金是多少?
没有按期缴纳税金的要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关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原因
政府制定延期纳税规定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避免先征后退,节约征税成本。比如,我国规定,境外进入免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后如果免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运往非保税区,这时才再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后如果保税区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运往境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个规定就性质来说,是一种延期纳税。
2、防止纳税人税负畸轻畸重。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农民在某一年度取得特别多的所得,可以将这一年的所得分散到数年之内缴纳税收。
3、鼓励和促进投资。比如,有些国家允许只要国外子公司的利润留在国外继续投资经营,不汇回国内,就可以一直延缓至汇回国内时再纳税。因此,延期纳税也是属于国家财税政策的一部分。
税收筹划的延期纳税技术
三、处理
延期纳税是指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经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延期缴纳的情形。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特殊困难”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包括以下情形,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如果纳税企业以及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金,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在收取滞纳金时会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如果纳税企业以及纳税人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后,也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最长延期缴纳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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