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税务部门检查发现,有证据证明确实没有按期纳税,可以认定是偷税行为,按征管法规定补税并罚款。
2、当偷税数额达到一定数量和比例后,税务部门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根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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