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么?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已经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完结),并已经依法送达当事人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即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被执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对于邮政执法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即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警告、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执行性。

在现实生活当中关于行政方面的一些诉讼事项,可能大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发生的一些矛盾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这其中就包括有对学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这是属于合法的一种救济途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有哪些?

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规定是怎...

行政复议,是有关的机构被处于行政处罚但是...

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

税务政府部门与公民平时的接触比较多而导致...

行政复议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么?  复议  复议词条  强制  强制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行政  行政词条  可以  可以词条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主要证据都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主要证据都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证。是指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