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

1、经常性。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机关最频繁、最主要的公务活动,也是整个国家机关最频繁、最主要的公务活动。可以说,国家机关的绝大部分公务活动,都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立法、司法和军事活动在整个国家机关公务活动中只占很少部分。

2、广泛性。不仅行政执法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组织和个人;而且行政执法涉及的对象和内容也非常广泛,既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种主体,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多样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不针对特定相对人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为,又有将法律具体运用于特定相对人的具体行为;既有单方命令实施的强制性行为,又有双方协商实施的合同行为;既有根据职权主动实施的行为,又有根据申请被动实施的行为;既有赋予相对人权利和利益的行为,又有对相对人施加不利影响的行为;既有无偿实施的行为,又有有偿实施的行为等。

4、效率性。行政执法任务繁重,面对的情况复杂甚至紧急,迅速、简便、快捷是行政执法的生命力之所在。当今世界,行政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行政是否有效率,直接关系整个社会是否有效率。

如果已经开始行政强制执行了,肯定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终结强制执行的。还有就是被执行人如果觉得行政单位的强制执行是有问题的,在此期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说是提起行政诉讼,有法定凭证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执行才可以被终结。

延伸阅读: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司法解释总则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终结  终结词条  强制  强制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