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一样,都是公民可以行使权力的地方,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侵犯无处申诉时,也通过向人大代表反映的方式得以解决,为了约束人大代表的行为,我国对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进行了规定。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3、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5、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
6、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7、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8、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9、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我国共有三级人大代表,各级的职员、权利的规定是不同的,为了减少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以监督权,这也就要求公民需要了解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在发现起实施了违背法律规定的事项后,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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