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单位被处罚,拿到行政处罚书后半个月内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单位经办人准备好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向上级机构用书面方式申请,之后等待复议结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单位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如错过行政复议的时效,单位就无需再申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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