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法院冻结财产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一、法院冻结财产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不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效怎么计算?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

延伸阅读: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哪些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拿到申请后五日内,对于...

不需要税务行政复议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公民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某些超越法律的行...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哪些?

 

哪些案件是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词条  冻结  冻结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  法院  法院词条  可以  可以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