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受到社会的关注,一点错误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那么经营食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会怎么样?在食品安全方面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反复违反规定会怎么样,而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影响做了规定,对于新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会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
经营食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一、 刑法第225条规定,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二、 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为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非法经营食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第三条 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行为人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盈利,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第四条 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其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看完本文相信大家对经营食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会怎么样的问题已经很清楚了。不管是第几次出现违反刑法的行为,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面对严重的行为时,不仅要面对罚款还要面临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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