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在对违规企业或商户作出处罚时会出具相关的处罚文书,相信大家对工商行政处罚文书的具体内容都会比较感兴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工商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行处字?2010?第*号
对***持未验照的营业执照
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类型:个体工商户;当事人:***;性别:男;年龄:37岁;文化程度:高中;现住址:**省**县**镇**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县*镇*路*号的“*店的《营业执照》上无2009年度验照标记,其行为涉嫌违反*工商办?1999?77号《关于个体工商户持未验照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理意见》之规定,遂于*年*月*日报县局批准立案,并指派*、**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 2010年*月*日之法定期限内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2009年度验照登记手续,继续持未验照的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内衣销售活动,于2010年*月*日被查。
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和营业执照未加盖2009年度验照标记的事实;
3、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逾期未验照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所持营业执照未加盖2009年度验照标记情况和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工商办?1999?77号《关于个体工商户持未验照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理意见》之规
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根据《*省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时,可以对无照经营者实施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本局决定作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待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处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户名:*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帐号:*********)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三)项的规定,本局将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二〇一〇年**月**日
主送:当事人(**)
抄送:**市工商局、本局财务室
在该处罚书中,工商部门会将企业或商户违法的事实、如何处罚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在处罚书中作出详细说明。作为商家,如果对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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