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0天入档案吗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应当进入个人档案。
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党、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根据中组部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有20项,其内容为:
1、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5、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6、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7、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8、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行政拘留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我国的相关部门对这类行为进行相应的记录。相关的处罚记录将会记录在个人档案内,对这类人的今后生活和工作都有较大的影响。大家还是应该遵纪守法,不要触犯我国的法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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