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听过一些公司为了防止员工迟到早退而制定了一些罚款规则,对于出现这样的规定也是因为很多员工自由散漫惯了,不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很多公司制定的规章太苛刻了,例如迟到超半小时可以罚款两百吗?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它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违背了企业与员工是平等的原则。
对于企业制定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规定,员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中提到,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职工应遵守的规章,详细而明确写进合同。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企业可按合同中的规定,让其缴纳违约金,但这并不是罚款。《劳动法》中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但不代表就能罚款。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与员工是平等地位,双方无权设置罚款条例。“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行政部门有处罚权,企业不是行政部门,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罚款处罚无效。”
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将迟到和早退与旷工挂钩。“迟到、早退、旷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他们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关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违规罚款的事情,在国内经常产生争议。造成这种现象,原因是《劳动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明确企业的罚款权。
而在法国明确规定企业无罚款权,瑞士、日本则肯定企业罚款权。法国还有规定,禁止罚款权同时,雇主有权要求雇员缴纳保证金,保证其忠实履行职务。瑞士不但允许企业罚款,也同样存在保证金制度。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为了提高员工上班的积极性,采用的这一做法是可以理解,但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建议的,任何规定都应该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小编认为企业采用一些鼓励的方法反而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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