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被告收到判决书多久执行?
法院判决之后,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还有10天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就会生效。判决生效之后,法院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向看守所送达执行令。
接到执行令后,如果剩余刑期在半年以上的,会转到监狱去服刑。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即刑事判决和裁定一经发生法律效力,便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强制约束力,必须无条件地立即交付执行,不能有任何拖延。对不执行和阻碍执行的人,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属违法,都应受法律制裁。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三、哪些案件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就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具体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综上所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法院启动审理程序,在规定的时效内做出宣判,送达判决书给双方当事人。被告如果不上诉,则法院在十日内办理执行手续,将罪犯移送给监狱或者看守所。对于犯罪轻微被判拘役的,应当由看守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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