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的压力对很多人来说都难以负担,很多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来减轻自己的房屋贷款的压力,还款的日期也就会相应的加长。在这期间如果需要办理贷款,按揭房屋办理他项权证是被允许的吗?按揭房屋不能办理他项权证,在理论上按揭房屋具有剩余价值,但是实际上行不通。
一、按揭房屋办理他项权证是允许的吗
当初从银行贷款时是和银行签的抵押合同,然后拿着抵押合同、承贷银行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房管局申请办理的他项权证,此他项权证只对签订了抵押合同的银行有效,如果贷款还完了,银行就会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了,只能拿着这个他项权证到房管局换回原来的房产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三、按揭房屋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般都不能按揭贷款。
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按揭房屋办理他项权证是不能够办理下来的,因为你的房屋本来就是按揭贷款买下来的,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是没有权利将他在进行抵押的,就算有他项权证,那他项权证也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按揭房屋是不能办理他项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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