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他项权利证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 ,商业收550元, 住宅是80元。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
据了解,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需要交:
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一、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二、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三、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消防安全责任;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10)转租的约定;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上对于他项权证费用的收取标准,是没有具体条例进行限制的。对于他项权证的费用的规定,是要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收取的。并且在收取他项权证费用的时候,抵押人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对于上述文章提及到的证件都要带齐,否则是不进行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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