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4、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5、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6、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7、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的全过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调解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人民调解员在协议书上要签字,并在所达成条款的关键数字上加盖私人印章,调解完毕将材料打印或复写发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
4、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6、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员不得担任任何一方的诉讼代理人,不得为一方或双方介绍诉讼代理人。
调解员的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来。确保调解规范,能够真正的解决好矛盾问题,帮助大家化解矛盾。法院也有专门的调解员来帮助大家调解纠纷和矛盾,调解也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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