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纠纷部分近亲属起诉可以吗?
医疗事故纠纷部分近亲属起诉可以,但是起诉需要满足一般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主体是谁?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一般都是医疗单位或者是医务人员,具体来说,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三、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犯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医疗单位)或者公民(病员及家属),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医疗单位给病人看病要求收费,这是医疗单位的权利;病从应付款看病,这是病人应尽的义务。如果病人在接受治疗中因医疗事故人身健康受到损害和经济损失,受害人有要求补偿的权利;责任人对受害人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即应体现民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法制,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采取批评教育从严,惩罚处理从宽的原则,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转由司法机构依法处理。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效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效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效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在无法采取协商、第三方介入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的情形,不管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都的与医疗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都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应对方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