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方面应当写出自己对医疗过程的认识,对医疗过错的认识。
这种认识是基于普通人对医疗的认识。患者及家属是医疗过程的当事人,对医疗事实的认识是律师所无法取代的。在患者及家属的认识中很容易会归纳出医疗告知同意角度的过错。
(二)收集有关的医疗事实材料。
1、最重要的还是病历材料,病历材料是反映医疗过程最重要的材料,其对案件事实认定起着决定作用。患者去复印病历时可能会遇到刁难,有时会遇到故意复印不全的情况(指客观病历复印不全,主观病历现行规定不让复印),因此,复印病历前最好先了解能复印那些材料,必要时请律师进行帮助。复印病历有必要同时封存病历。
2、除了病历材料,任何关于医疗过程的材料都要收集。比如诉讼中一定要先确认当事医院、医生的职业资格、执业证。
(三)收集有关的医疗文献材料,做好鉴定准备。
关于医疗文献应该分两个部分:是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管理规范,是有关医疗的权威性医疗文献,用以说服专家采纳己方意见。
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判例对案件的指导作用是无法忽视的,特别是级别高的法院,判例更加具有指导意义。判例收集需要一定的法学素养,否则可能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对自己诉讼极为不利!
(四)律师评估
医疗案件的律师评估,需要具有医学专业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实践知识更为重要,因为医学存在太多书本以外、突破书本的东西。
1、需要评估患者提出的观点是否成立;
2、需要律师提出自己关于本案的观点与理由;
3、评估患者的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直接关系到赔偿。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患者根据“当发生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时,医患双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不可掉以轻心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就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一般的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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