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国家不干预,所以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或行政调解,要是都不行,可以进行诉讼。
1、协商
双方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前提下下,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书后签名盖章。
2、调解
双方都同意在第三方的组织下解决问题,通过第三方对双方的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第三方作见证人,双方都自觉遵守调解出来的解决方法。
3、诉讼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通过协商和调解都不成功的情况下,到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资料都是提起诉讼时患者应该提供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在医疗纠纷中通过诉讼解决对患者来说是有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医疗机构若不能举证时,或者病历资料异常的,患者胜诉的几率就大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过错是需要由医疗机构和患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在处理之前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到损失,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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