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机构发生过错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当我们遇到医疗机构发生过错时,如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怎么能断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这是令很多人感到困恼的问题。对此,律图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包括哪些情形,以及具体内容一一介绍给大家。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
(一)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表面证据,并且是一种很强的表面证据,因此,本条规定这种情形下推定存在过错。
但医务人员有过错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的规定毕竟不是一个概念。例如,遇有抢救危机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可能采取不太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该行为是合理的,就可以认为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但医疗机构有对此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二和第三项规定了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和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这两项情形,一方面反映了医疗机构的恶意,另一方面使患者难于取得与医疗纠纷有关的证据资料,这时再让患者举证已不合理。因此,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为了防治纠纷的发生,要严格规范书写病历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包括哪些情形的相关介绍,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共包括三个情形,只要医疗机构出现任一情形之一,法律就可以推断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与此同时,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