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构成残疾,必须要到相关的国家机构进行残疾鉴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三至五名专家组成。鉴定意见由专家组提出,市级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将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与劳动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起来。根据GB/T16180-2014《能力鉴定人员工伤和职业病致残水平》的规定,得出鉴定结论。
2、引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身伤害情况比较“劳动能力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有关规定,对其伤残等级进行估计。
3、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中国的“医疗事故标准(试行)”根据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严重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和十二级。一级医疗事故分为A,B等。事故分为A,B,C,D4等。三级医疗事故分为A,B,C,D,E5等。并且,四级医疗事故不分,共四级和12级等。事故级别B级到3级的相应残疾程度为1级至10级。
根据《医疗事故分类标准(试行)》的规定,第四类医疗事故是指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列出16例具体病例,供医疗机构和医学会评估时参考。由于第四类医疗事故不影响患者的自理能力,也能正常工作和行为,故本次评价为第四类医疗事件。因此,患者不能根据伤残标准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他们只能报销必要和合理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食品津贴、伴随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
因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四级医疗事故并不是致残的,患者只能要求相关的合理费用。
延伸阅读:
四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四级医疗事故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