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情形是什么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要求双方达成合意,共同提交医学会申请,仅有一方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如果交由不同的医疗机构处理,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论,并且浪费医疗资源,所以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一方医疗机构已经受理了,其他的医疗机构就不应该再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医疗事故的争议已经解决,再做医疗事故鉴定已经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医疗事故鉴定的本着解决双方的法律责任问题,现在双方已经协商调解解决了,所以就不必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了。

4、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导致鉴定程序终止,但是如果是人民法院自行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除外;

构成非法行医的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不再是民事纠纷,非法行医者很有可能会被公诉机关起诉。该种情况就应由公诉机关进行处理。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

1、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

医疗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

医疗事故诉讼一审程序

1、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

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但医疗纠纷还包括...

医疗事故诉讼有效期

知道,或着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词条  受理  受理词条  鉴定  鉴定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申请  申请词条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申请事故伤残的鉴定。那如果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方需要提交哪些具体的材料?这是很多受害者都不知道的问题,现在律图的小编...(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等级?

与职工工伤一样,医疗事故中的被害人也是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那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是如何来划分的呢?是不是与工伤一样有十级的伤残等级呢?这对医疗事故赔偿也是有很大影...(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