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什么是医疗损害鉴定吗?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又是哪些人?其实医疗损害鉴定,就是对在医疗诊断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患者进行具体的伤害鉴定。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医疗损害鉴定”以及“医疗损害鉴定主体包括哪些人”的详细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减少医疗损害情况的发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患关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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