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报销信息: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明(或病历),费用清单,出院摘要及其他相关证明。
(3)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携带材料:门诊发票,特殊医疗合作医疗证明。
(4)携带特殊疾病的文件:特殊疾病的门诊治疗方案,合作医疗证明,病历,相关检验报告单和两张照片。
(1)被保险人将准备所需的报销材料并提交给村庄(社区);
(2)合作医疗联络官应由村庄(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官报告给镇合作医疗联络官,由镇联络官向地区农艺处安置报告中心报销。
3、报销条件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