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无医疗过失纠纷原则上是指医疗意外,即疾病的自然转归导致的纠纷,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导致的纠纷,医疗意外导致的纠纷。无医疗过失纠纷,即不存在诊疗过失但确有损害结果,如麻醉意外、手术并发症、药品不良反应、病情自然转归等。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医疗过失纠纷的介绍
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包括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 诊疗护理规程等失职行为所致的医疗事故和因医务人员技术过失所致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 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区别就在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造 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可能是由于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 而导致的误诊误治,医务人员违反查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而导致的错误用药、错治病人等,还有可能就是医务人员违反检查、注射、手术操作规程而导致的违反操 作规程的医疗差错。
医疗过失的表现
1、医疗机构的过失表现。
⑴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⑵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
⑶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
⑷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
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
⑴误诊。
⑵不负责任,违反规程;
⑶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
⑷擅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
⑸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无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
⑹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等。
综上,无医疗过失主要是由于事件本身的发展状态不受人为控制,不受人为干扰造成的,一般来说医院是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但是由于病人家属认知的不同,从而产生纠纷。小编建议各位朋友在遇见此类医疗事故时要理性对待,不要盲目责怪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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