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那么医院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院方面的原因 “医闹”是近几年社会中出现的不正常社会现象,是患者家属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产生意见分歧,对疾病死亡责任不同判断,受利益驱使希望通过闹事、暴力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医闹”损害了医院的名誉,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工作场所暴力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水平的正常发挥。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也只好赔钱了事。在北京市,2005年101例医疗损害案中,77%案例判断医院给予赔偿。
医生方面
有的医生一味追求高收入,没有强化医德医风意识,在工作中“吃回扣”、“收红包”等商业贿赂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使得人们对医生的形象大打折扣。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把一切责任推向医生。
在“举证倒置”的情况下,大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本来不须做的检查全部做个遍,以免“漏诊”。这样不但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医患间缺乏信任,医生的诊疗技术并没有得到提高,只是通过辅助检查来协助诊断,成了一名“太平医生”。
患者方面
由于传统的医药费报销制度取消,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而药品、医疗费用较高,患者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在处方上几乎看不到便宜药,这些费用超出许多家庭承受能力。人们潜意识里有一种对医院的反感、不信任。一旦遇上突发事件,必然使家属产生过激行为而发生医疗纠纷。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法律来衡量医疗行为和后果意识不断增强。护理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好心还是恶意,都有可能引起护患纠纷[2]。有的家属甚至只认准一个理,患者是活着进医院的,现在死在医院,必须赔钱,否则闹事不让医院正常工作。
2 预防措施
医院方面
医院可以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不能成为“意见箱”是一种摆设。当患者对医疗质量不满时,可以到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投诉办公室应尽快调查落实并及时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疗纠纷,还可以减少患者因不满而四处宣扬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当医院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投诉办公室应积极主动与家属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到共识可诉讼法律裁决。
医院要加大医学知识普及力度,让老百姓了解一些医学发展规律和基本医疗常识,认识医学的高风险性,对治疗效果有恰当的期望值;让大家知道目前医学还存在有许多“黑洞”。很多疾病的病因和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机制都是人类尚未认知的,加上患者个体差异,许多疾病尚难治愈,医疗风险不可避免。所以,在工作中,医务人员对所采取的医疗行为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医疗处置向病人充分说明疗效和后果,取得病人的理解和同意。
医院应当为医务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不正面接触,避免矛盾激化。保险公司作为中介来协调,医务人员可从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从而做好本职工作。
医院定期组织在岗医务人员学习与临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讨论,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实习医生、护士要进行岗前临床法律知识学习。这些措施都可以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医生方面
医生必须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与患者建立共同参与的医患模式,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让患者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好的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医生要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以感恩之心尊重患者,树立治病救人的崇高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博得患者的信任。规范医疗行为,这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也是应尽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要有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充分认识违反法令、法规的医疗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执业的同时保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患者方面
医院不是“保险箱”,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在现有的医疗条件和技术下没有达到预期治疗效果,希望患者及家属理解,不能凭闹事解决问题,治好病恢复健康才是关键的,也是医患的共同愿望。
最后,呼吁给医院、给医务人员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给患者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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