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吗?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可以说是对造成伤害的一种补偿。那么他们究竟该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赔偿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医疗事故的赔偿如何确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 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 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中赔偿的项目比较多,但都必须要以实际发生为准,也就是只针对存在的项目进行赔偿。同时,各个地区对具体的赔偿标准规定的也是不同,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您在认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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