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弄不清楚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有什么区别,甚至认为两个是一样的。然而,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差别还是很大的,不仅仅是概念,其办理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操作方法
01:
商标转让: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通常,商标转让是指商标专用权从一个主体到另一个主体的权利变更,商标变更则是商标在商标局登记的资料有所变动而进行的资料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及其他事项)
02: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03:
商标转让:
①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②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③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④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⑤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①准备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的具体材料需要根据变更的具体资料而定
②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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