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排放造假,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1.7亿元。7月6日,江淮汽车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江淮汽车针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84740800.00元)二倍罚款169481600元,共计一亿七千万零三十六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元五角四分。
江淮汽车公告显示,本次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抽查的车辆为为京五排放标准(第1阶段)的载货汽车产品,只在北京销售,该款产品共计765台,随着2018年9月1日北京实施京五排放标准(第2阶段),该款产品已经停产,因此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
江淮汽车6月产、销快报
7月6日,江淮汽车发布6月产、销快报,江淮汽车6月份销量31756辆,同比增长11.47%,1-6月份,累计汽车销量为23.52万辆,同比下降6.78%。其中6月纯电动乘用车销量为9842辆,同比增长429%,1-6月纯电动乘用车销量为39065辆,同比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