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分析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看了很多遍,尤其是失意的时候总想来回味一番,但从没有写过关于它的影评,算是一个忠实观众欠缺的地方吧,今次来就想把这番遗憾弥补上。
其一:主角阿甘,福尔斯甘贯通了整部影片,以至于在片尾的回忆中落下帷幕。据本人多次观影的分析可将其人物特点总结为三个方面:简单、执着、务实(最后一点因词汇有限,想不出其它词语来替代。),那么先说阿甘的简单,从开头就已得知阿甘从小智力低下,这种性格可以说是天生的,他从不想为什么,只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将每一件事做到最后,正如他妈妈说的,“把上帝给予你的,努力做到最好。”(没看英文原版,中字是这么翻译的。), 像剧中3年2月14天的奔跑(没记错的话)只因自已想出去走走了而已,又如越战中黑人军官说阿甘是个当兵的天才,军队后半段打乒乓球一般,凭得或然只是一份简单。 当然有朋友说阿甘只是凭借着自己与生俱来的天赋前行着,没有看出什么励志的呀。
这一点从第二点上或许能窥一二,执着。世间大多数人或许在某一年龄段知道自己的天赋所在,但少有人能够坚持下来,可能他们缺少一份执着吧。从阿甘的人生历程可以看出,从他对珍妮的情感中也可以看出。对于他对珍妮的情感,我个人总结出一句话,“不知挽留,只懂等待。”(此段剧透高能:说他不知挽留,可能与他天生智力低下不善表过有关,剧中起码有二次机会与珍妮的感情发生转变,第一次在阿甘的学生时代,他去女子学院看珍妮,打了珍妮的‘男友’,也因此淋湿了身子,珍妮好心偷偷将他带回宿舍,这里可发生一些事情,或许可以转变他俩之间的关系。第二次阿甘越战归来,阿甘偶然发表演讲,珍妮大喊阿甘,两人激动相拥;可以看出珍妮对阿甘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随后再与珍妮离别时或许可以挽留。)
第三点:务实。整部剧下来,你不难发现无论阿甘做什么事,他都能做得最好(以自身条件为出发点),就像三年长跑中第一个追随者说的:“看,他是个实干家。”,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做到最后我想我累了,才停了下来。
阿甘是个怎样的人
阿甘在美国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人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抛下他和母亲离家出走了,只有母亲不离不弃地疼爱着他、抚养着他。
孤儿寡母本来就已经很弱势了,可阿甘偏偏又是一个先天性弱智儿童,就连双腿也不能像健全孩子一样正常走路。
为了矫正阿甘走路,母亲让医师专门为儿子设计了矫正的钢板夹子,阿甘只能戴着夹板勉强走路。
母亲领着儿子去报名上学,老师又嫌他智商达不到正常标准而提醒母亲让孩子去到特殊学校就读,在母亲软磨硬缠的苦苦央求下,阿甘才勉勉强强地获得了上学读书的机会。
就是这样一个曾经被世人讥讽为“傻瓜”、靠戴着夹板才能走路的小人物,却在人们的歧视和嘲笑中让自身的潜能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他凭借自身那股子不服输的毅力和拼劲,甩掉了头上那顶“傻瓜”、“弱智”的屈辱帽子,奋力成为在美国跑得最快、跑得最多的跑步王,在美式足球比赛上又以快跑而赢得荣誉;他的乒乓球也打得很棒很棒,曾经代表美国到中国参加乒乓球比赛,精湛的球艺博得了世人喝彩;他应征入伍后在越战中出生入死,靠着神奇速度,把一个又一个战友从炮火纷飞中背出来。
一个又一个人生奇迹的背后无不折射出他人性的光芒,而他快步奔跑、淡泊名利、乐善好施、忠于爱情、宽容博大的情怀和境界更加令人感动。
影片里一幕幕阿甘飞速奔跑的生动场面给人留下了回味无穷的哲理意味。戴着夹板走路摇晃不稳的阿甘受到了同伴们歧视性的围攻与挑衅,他吃力地扭动着生硬的双腿,企图摆脱同伴们不怀好意的无理纠缠。
阿甘滑稽别扭地在前边奔跑,那些顽皮较真的伙伴们依然不放过他,一个个骑上自行车追赶他。阿甘竭尽全力向前奔跑,结果连坚固的钢板也被挣脱掉了!
阿甘拼命地依靠双腿把那些骑着自行车穷追不舍的伙伴甩在了身后,让那些歧视他的小家伙们无计可施,无可奈何。就这样,阿甘不仅摆脱了自身被追赶的困境,而且练就了一身快跑如飞的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