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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瞳刚刚加完班,直接从公司赶来见面。一身正装,典型的奋斗中的职场精英;带些淡淡的外地口音,也属于孤身打拼的凤凰男吧。想象得出,几分钟前,他还在努力扮演着精明的销售、干练的助理。可是,一坐下,小伙子就说起了自己的苦恋。
她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也许这是我们最好的结局。
可我不要这个结果。我想和她在一起,哪怕生活变得狼狈不堪。她为何离我而去,是我做得不够好,还是我做得太好?她竟然都没有留给我一个理由、一张纸条。每个周末,我还是会拨通那个手机,想象着接通之后告诉她,我想她,叫她回来。可每次里边干干脆脆的停机声,又浇醒我幻想的虚妄。
先等等,别急。你说的她,是你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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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的女朋友。如果算上这分开的几个月,我们在一起一年了。
看来,这个时候祝你纪念日快乐,有点不合时宜了。你想说的,肯定不是王子和公主的快乐生活。
哪里有什么公主和王子啊。阿德,关于她的身份,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谈起。这是个不能告人的秘密。现在她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让我来告诉你。她是个陪酒小姐,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那时候她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一眼就爱上了她。
我在听,请继续。
研究生毕业后,我得到了一份工作。别看名片上印着经理助理,往简单里说就是销售。有一个师傅带我。为了联系客户,我们经常要出入酒吧和夜总会。其实很小我就特别明白,社会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脏,但肯定不那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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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们不都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吗?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男人,应该更不是什么好东西吧。可说实话,我对这种娱乐挺排斥的。不管是灯光还是空气,反正一进去,我就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陪酒女孩们被领班带进单间里的情景。就像电视剧里演的,她们站成一排,供人挑选。阿德,男人到了这个境地应该肆意而为吧,可我真的放不开。我一方面紧张,一方面又担心客户看出来我的厌恶。同事让我随意,我只好蒙着眼睛瞎说瞎点,一晚上过来只顾大口喝酒,竟没敢瞅身边的女孩儿,更别说像别人那样,拉着手一起唱歌、喝酒了。
其实我知道这里的人都是你情我愿。都是自己选的,又都无从选择。接触久了,我已经可以把它当做游戏。但我还是很厌倦,一心希望有机会远离这种生活。
你还不习惯这个花花世界。你俩就是在这样的地方相识的吧?
没错,直到我看到了她,小曼。我们相遇的那个晚上,一直在下雨,可包间里还是冷气大作,啤酒冰凉。这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绝望。就像往常那样,领班带着女孩儿们进来了,有低眉顺眼的,有搔首弄姿的,我清楚她们心里的小算盘,这样做不过迎合我们不同的趣味。我从左往右扫视了一遍,没有了起初的拘谨。一个女孩儿直勾勾地望着我,眼神却空得很,深深的望不到边。她的头发应该刚染过,但不是多么好的手艺,干枯枯的,就像是冬天的芦苇。统一配备的长裙显然是大了几号。人缩在里边,显得更加的不起眼了。阿德,她的神情不太像是我见过的常规模样,可又不是小说里常说的,像只受伤的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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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我喜欢上她的正是这种距离感。她谈不上冷,也晓得恰当地敬酒,一饮而尽,也明白即使被吃了点豆腐也不能急恼。可她绝不是那种主动献媚,缠着你,让你多点几瓶酒,或者多给些小费。比如那个晚上,我像往常那样只顾陪客户嬉笑喝酒,而她在我身边,一边帮我添酒,一边玩着手机游戏。
阿德,她应该一眼就看透了我吧。知道我不是那种花钱找乐子的人。我看到她在玩QQ农场,就问她好玩吗,她扭过脸,说今天偷的菜挺多的。第一次,我看见她眼睛里多了神采。
因为她,这个花花世界变得不一样了?
你说的没错。从那以后,只要光顾那家夜总会,我总会要求她来服务。我知道她的客人并不多。对于陪酒女孩儿来说,这种散漫就意味着你的客人少,收入少,被人瞧不起。
见面的次数多了,我们也熟悉了起来。我们俩是真的熟悉,不是那种虚情假意的自来熟。我能感受到,她看我和看别人的眼神不一样了,里边当然有感谢,或者还有别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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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爱玩那个游戏。此外她还告诉我她是东北人,今年20岁,做这行已经快两年了。从小学习就不好,只好自己出来闯社会。因为不愿意受苦,就做了这一行。对于未来,她想过存钱回老家开个服装店。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迷住了。阿德,我不是没有恋爱过,也不是没有别人追求。按理说,这种场合最忌讳的,也最被人笑话的就是弄假成真。但眼前她的背景,家庭,经历,她的过去,现在,未来,牢牢吸住了我,就像块磁铁。我喜欢抚摸她像是干草一样的头发,喜欢双手环抱着她,听她唱周蕙的《约定》。她的声线很干净,干净得几乎没有放感情进去。音乐飘起来,我觉得怀里的她,就是我的天使。
我干脆要了她的QQ,这样我们就有了酒色之外的交集。她一般都是下午两点后上线,半夜两三点下线。我当然希望在线上看到她,可又希望她不出现才好。
我猜,你的天使终于上线了,终于接受了你的追求。于是才有你要说的幸福与不幸。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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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她上线了。我们聊了很多。再后来,我们终于住在一起了。那个晚上,躺在雪白的床上,我发觉此刻床单的雪滑,甚至更胜女孩儿的肌肤。透过镜子,看见浴室里刚洗完澡的小曼正在擦身体,她没有骗我,她最多只有20岁。我甚至怀疑,她是否小过这个年纪。
小曼告诉我,同乡的朋友曾经告诉她,这里有好多东西吃,很多地方也挺好玩。但是这两年来,她在夜总会和出租房之间辗转,根本来不及看看这座城市。她现在每周要换一个出租房,每三天要抽一包烟,每晚睡觉还喝一片安眠药。这些都是她的选择,或者说无从选择。她的快乐来自于客人给的几百元小费,家里人打来的问候电话,夜总会楼下的那家夜间营业的牛肉面馆。每当大口吃着面条,她就觉得又过了一天。她还说,她有过不快乐的童年,小学五年级就被邻居性侵犯,从那时起就不再把身体、贞操当做多大的事。阿德,我要保护她,改变她,马上,立刻。不能等待。我提出来给她租房子,资助她生活费。其实难听的说法,就是包养。
这个词也没有多么难听。只不过,用在你身上未必合适吧。 不管合不合适,反正,我是要给她一个新的生活。我租了一套独单,条件谈不上多好,但也说得过去。她不用再去夜总会了,不用再过昼伏夜出的生活了。她大可以在充满阳光的客厅里看看电视,或者打理下她的头发。我想用这种方式让她摆脱原来的影子。
起初我们在一起挺好的。她会做一些东北菜,但是不常做。我经常是在下班的路上,带两个盒饭回来。晚上我们一起看看电视,她还是爱玩QQ农场。有时候,我会回到单位宿舍去住,我觉得这是她的家,而不是与我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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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尽量给她一点尊重。不过,成本也极高吧?
说实话,我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庭环境也很普通。拿出钱给她租房,给她零花,已经让我的生活捉襟见肘。但我不介意,不后悔,反而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我没有告诉她如何开始新生活,但至少不用过那种日子了。更何况,我也是外乡人,在这个城市有人等你回家,和你一起看电视,这至少让我满足了内心需要。
恕我问个很俗的问题,这样的生活,你能承受多久?不要说她的生活,你是否能把握自己以后的日子呢?
你问的很对。我的烦恼,就是我们的未来。压力主要来自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希望我能把对象带回老家。我曾经考虑过是不是带小曼回去。不要说她曾经的陪酒工作了,单说她的家庭环境,我的父母想来也不会点头。另一方面是小曼。她一直看起来都不怎么开心。我们吵过架,有时候也是针锋相对。但我一直以为她就是这种冷淡的个性,谈不上多么热情。谁都不知道我和小曼在一起,谁也不知道小曼曾经的身份。我希望能够和她这样下去。再苦再累,再不被理解,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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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在认真地履行丈夫的责任了。
有点那种感觉。可就在这个时候,她却走了。那天我回到家,发现床单换上了新的,阳光底下散发着洗衣粉的柠檬味。桌子上很干净,原来这里放着很多瓶瓶罐罐。
我打开衣柜换衣服,才发现她的衣服都没了。我这时才意识到坏了。去门厅找她穿过的鞋,没了,去卫生间找她用过的牙刷,没了。
偌大的屋子里,还是散发着与她细枝末节的联系。她没有带走床头的那本女性杂志,她看了三分之二,并且做了一个折痕。她没有带走电视机旁边的卡通片。她最喜欢看《喜羊羊和灰太狼》,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孩子。她没有带走厨房里的那瓶红酒,每个晚上她都会喝一杯,因为我不让她再喝药了。
她也没有带走一个男人的心。她好似从来没有走远,却永远一去不回。我不知道她为何离我而去,是否从一开始就不领情,是否从一开始就不应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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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说】
孙瞳的故事,挺伤感的。阿德有点替这个纯纯的男孩难过。无论如何,在这个世界,愿意付出的人,不多了。偶尔遇到,会让我们觉得人生还不是毫无希望。
可是呢,伤感之余,我又有些困惑:这算不算是个爱情故事呢?听起来很像旧小说里多情公子搭救风尘恋人的桥段。不同的是,小孙的搭救,实在是有些一厢情愿。
自始至终,对孙瞳而言,小曼并非一个爱的对象,而是个需要保护、需要净化、需要救赎的脆弱生灵。一个男人,为此挺身而出,甚至倾其所有,是能平添几分男子气概的。至少,自我感觉会更加良好。可悲的是,有的人仅仅因为喜欢上这良好的自我感觉,便迫不及待地挺身而出,忘了问问对方是否需要。拯救一个生命,与爱上一个生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爱的前提是平等。拯救,却暗藏着居高临下的俯视。没人会爱上自己的救世主,也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有个救世主。
英雄救美的幻想,是一种毒,每个男人都中过。这样的毒,中过一次就够了。这话,不只对孙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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