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已长到你爱我时的年纪,如今你已老到厌烦爱情的年纪。
如今我已长到开始回忆过去的年纪,如今你已老到连回忆也忘记的年纪。
我不再是那个顽皮讨厌的小孩了,你不再是那个多情英俊的少年了。
你鲜红的内裤横穿城市东西
1997年5月25日下午,大概是6点左右,你穿着一件变了形的鹅T恤,一条没牌子的便宜仔裤,鬼头鬼脑地来到我面前。那天,你开着你哥哥的摩托车来和我分手。你对我说:“就这样吧,再见再见!”
谁先说再见谁就占上风吗?这样看来你确实应该得意。你跨上摩托车,动作相当潇洒,在傍晚葡萄酒一样紫的霞光里,蓝色的你像是一道闪电,一路风驰电掣而去。
我站在原地,想想还是哭了。唉,我们分手了。
其实分手也没什么了不起,使我耿耿于怀的却是那天下午最末的一件小事。
那天你跨上摩托车的动作固然很是拉风,可你不知道,你牛仔裤的屁股裂开了一道口子。你一路露着你鲜红的内裤,从城市东边横穿到西边,像扛着一道三角形伤口的红瓤儿西瓜,一路上会有多少人尝到你红色内裤的甜蜜啊!
这就是我今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它甚至大过和你分手本身。
我应该在你发动引擎时告诉你:喂,裤子破啦!
哪怕你没听到也好。
可我当时,恶作剧地捂住了嘴吧。噤声。
我粉红色的心闷骚极了
此后我们就再也不联系,谁怕谁。
其实不是我不和你联系,是我忘记了你的电话号码。1997年我还没有手机,所有的电话号码都写在一只绿色的通讯本上,而在和你分手后我就再也没找到过它。于是那之后我使劲儿攒钱想买一只手机,我曾设想过很多次买了手机后第一个通知谁。最后我决定先告诉你哥,你哥是一个男八婆,他一定会屁颠屁颠地转告你:“许明悦有手机啦,她的号码是……”
其实,你哥这人挺好的。只可惜他说服不了你,你不怕他,他人微言轻,力不从心。
那么,就算了吧,我们还是势不两立好了。
柠檬黄色的骨气和紫色的尊严让我不去联系你,但是我粉红色的心可不听我的话,闷骚极了,像每年五月楼下草丛里必然长出的透明蜗牛,一有空就探头探脑,沿路游走,非要把你追随。
现在我已经有了手机,可是我经常找不到它。而此刻,在翻找手机的过程中,我却找到了那只绿颜色的通讯本。
你让寂寞的人有福
在那通讯本上不仅记录着你过去的电话号码,还有一些我写的字,比如:“今天要给廖嘉伟买牙刷,两听啤酒,一包烟,还要买一瓶芥末。”
那会儿我们已经好上了,原因很简单:你说你爱我。
你有多爱我呢?你爱到我买的牙刷直掉毛你也坚持着刷了,两听啤酒你没舍得喝都留给我洗头发用了,一包烟抽来抽去是为了替我吐烟圈。而淡绿的芥末,是我在和你吵架时独吞的,吃一口芥末,眼泪就哗哗地流出来,而不必坐在地板上干嚎,你说没关系,假眼泪也爱。
而我爱不爱你呢?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自从你出现,我这个寂寞的人有福了。
那是1997年1月,离我们分手还有四个多月。是个大气磅礴的冬天,动不动就下雪,楼上水管结了冰,我们住的房间断水了。真艰难啊,但太幸福了,我抱着你,我那小小的初生的爱情能活多久?那会儿我可没多想。1月,我过完18岁生日。我属羊。
你26岁,属猪。
你开着摩托车带我去你们公司旁边的公共浴池洗澡,一路上你哼着歌儿:“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送给咱亲人解放军……”
便当盒里的一百颗青豆
你比我大8岁,咱们俩多少有点代沟。
你8岁时我才出生,你大学了我还没上中学。你毕业工作三四年了,我才终于熬到了可以独自去酒吧的年纪。18岁,我和男同学在酒吧点了一杯长岛冰茶和一杯可乐,长岛冰茶不是茶,是一种酒,结果没一会儿我就醉倒了。
我那喝可乐的男同学没想到居然抬不动我,最后他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酒吧。有一个外国人凑过来,“小姐,小姐,你没事吧?”他拍着我的脸,卷舌音过分了些,显得很恶心。他越凑越近,不知道危险也就此来临。
那天是你救了我。你动手把那老外打了,然后顺利地被警察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里我天天去看你。你变成囚犯都那么英俊,你说:“小孩,不要再来了,不需要上课吗?”
“我不是小孩啦!我已经读大二啦!我们下午总没课!”
老在门口遇见的那个大白胖子是你哥,他给你送饭。我想了想,也开始给你送饭。
后来才知道,你每天还是吃你哥做的饭,而我做的饭你全给你哥吃了。
就从那以后我们好上了。你说:如果有一个女孩费了整个中午的时间只为把便当上的青豆拼出心形图案,并且害怕坐车颠簸把心形弄走形,只好选择长达半小时的步行的话,那么吃她便当的人就应该爱她。
“可是吃我便当的人是你哥啊!”
“我没让他吃豆子啊,那都归我了,一百多颗豆!”
100多颗豆的爱情能有多长啊。
我要做一个泼妇丢尽你的脸
3个月后你变心了,其实应该说:真正适合你的女孩出现了。
你们俩鬼鬼祟祟地约会,自以为聪明地躲过我。可我在长窗内看到了你们,清凉的月夜,她却穿件欠扁的吊带裙,没到季节衣服就穿那么少,再良家的女孩也成了不三不四的风骚妹,我替你害臊,找一个这么爱现的女人!
后来我一个人跑去和她单挑。我比她矮,但我却比她强悍,我指着她的鼻子警告她:“喂,你给我记住,请你不要抢别人男朋友,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
她看都不看我,转身就走。当天下午你就揪住我的衣领,三毫米距离逼视我,问我为什么伤害她。
我伤害她?
“是她伤害我!”
“我警告你,不要再去找她!”
“你背叛了我!”
“没错,我们分手!”
我们分手分了两个月,我像一只小箭猪,竖着我满身的刺,四处滚动,寻找那个拆散我们的死女人,我要刺死她!结果我刺了一身的野果也刺不到她,这些野果包括:三两枚伤心果,四五颗悔恨果,七八个流泪果,还有一颗最大的无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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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爱情有花无果,我嚎叫着在房间里摔东西,我叉着腰在她学校寝室的窗下大声骂:林姗姗,你这个狐狸精,你给我滚出来!
我知道我成了一个泼妇我就是要丢尽你的脸。
在我的想象里,骨气这东西是鲜亮的柠檬黄,而尊严是华丽的紫色,但在那个夜晚我所有的一切都是暗淡的灰和白。我目不转睛地瞪着你,但我从来没有开口恳求你不要和我分手。
你看着我,扑哧,笑了。
我想你大概是回心转意了,可是你却告诉我:“不要傻了,我们不能这样勉强。”
我咆哮着踢你,我抱住你,用牙齿扯你的衣服。我用头顶你,把你逼到阳台的栏杆下,我要和你一起从五楼跳下去。
当然我失败了,你一把推开我,力气不大,但让我的头磕在了窗台的锐角上,窗台上的花盆又重重地补砸了一记。我的脑袋开始流血,但我不肯放开抓住你的手。
后来,在医院里我握着你温凉的大手,嘴里像念经一样念叨着“廖嘉伟你不要走廖嘉伟你不要走”。你微笑说:我不走,不走。但第二天早上坐在我床边的就是我们班叽叽喳喳的同学了。她们说:“廖嘉伟,他有什么好啊。”
他有什么好?他纵然没有一样好,但他是廖嘉伟,这就是他最大的好。第三天我头上绑着绷带去堵你和你女朋友,结果堵着的却是你哥。你哥说:“请你原谅他吧。”
“不行,要么你让他来亲自和我分手。”
“好吧,不过我要告诉你……他和那个女孩已经在一起了,对不起。”
居然是你哥在向我说对不起,我看着这大白胖子,一滴眼泪都不肯掉下来。那天下午,我绑着满头白色的绷带站在街角,看你快速地来,说了声分手,又快速地走。我看着你破仔裤里露出的红色内裤,泪流满面。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去了我们最初相识的酒吧,我坐在那里喝了一杯长岛冰茶,两杯长岛冰茶,三杯长岛冰茶,四杯长岛冰茶。一切变得远远的、缓缓的,所有的不快乐都沉下去,浮上来的是原谅他吧,原谅他吧,你哥那老实人说的这句白白胖胖的话。
出了酒吧,我摇摇晃晃地在路上走。路过我们曾住过的地方,冤家路窄,我又看到你了!你和你女朋友手拉手,买了很多菜正上楼。不知道你们会不会用100颗豆拼出一个心形?
你女友珍珠白的裙子配着一篮茄子黄瓜,真好看。
我看着看着,流了一鼻子大红大紫的血。
我已经长到你和我谈恋爱时的年纪
现在我偶尔会想起1997年的你,想起短短5个月里你给我的忧伤。我像一只透明的脆壳蜗牛,吸附在了1997年的草梗里,吸食着那里仅存的回忆养料。我想念你。
如今,8年已经过去,我已经长到了你和我谈恋爱时的年纪。我26岁了。原谅我从没去上海看望你,因为行动实在不方便。我现在在杭州,住在我爸妈家里,有一份兼职的工作,收入不多不少,生活得挺好。
如今,我坐在轮椅里写下我和你的故事,请你别一惊一乍。我只是不能再行走,其他还是照旧。你放心,我一切都好,还长胖了,我安于现状,自食其力,并且觉得幸福。
是三年前出现的症状。其实,在1997年那个春天的晚上我们打过那一架之后,我就有点不对头了。大概你出手太重了,或是那窗台的锐角太尖,而那浅黄色花盆砸得又太准,我的头被撞破出血,我晕倒……这还只是皮外伤。那天之后,我独自去酒吧喝了四大杯长岛冰茶,酩酊大醉,再回去医院时,很多事情就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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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大概是有一些淤血积在了脑内的血管里,记性变差,时常头晕,鼻子出血,总是摔跤。大学的后两年,我只好肄业回家了。爸妈再三询问我怎么回事,我嘴硬一直也没说。我很怕说了以后他们去找你的茬,那样,你的日子会多了麻烦,我不想你过得不舒坦。后来我慢慢地调养,竟然好了一些。三年前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以为一切可以重新开始,可有一天为了上班赶地铁,我飞跑在路上,小半个马拉松以后,我忽然栽倒,从那天起,我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在这个星球上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每一天都有很多很多的变化,我并不觉得我有多倒霉,没准哪天我又会活蹦乱跳也说不定。不过,就算什么都在变,在这个星球上还有一件事是恒定不变的,那就是———时间的流逝。8年过去了,8年里每回想到你,我心里其实都挺平静。真的,我想,这种平静就是爱情带给我的力量,我真的有力量,因为我爱你。
唉,换个话题,别太沉重。告诉你,我特喜欢1997年的冬天,那冬天真好,大气磅礴,动不动就下雪,你用摩托车载着我,唱着:“正月里来是新春,赶上了猪羊出了门,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送给那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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