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陈飞扬认识之前,我是万千人中最普通的一个,每天走在汹涌的人潮,就像一颗尘埃漂浮在这个世界,偶尔抬头看太阳,我甚至不知道哪一天会被风吹走,从此杳无音讯——即使这样,也不会有人在乎关心吧。
我就像是《向左走,向右走》里的梁咏琪,每日为了生计忙忙碌碌,偶尔想象,在某个转角处,遇到喜欢的男生。当然,这只是想象,生活,怎么会有那么戏剧化?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网络编辑,说白了,就是信息搬运工。每天将各种各样的信息复制、拷贝、粘贴,填充到我们的网站里。苛刻的领导,冷漠的同事,还有无尽的信息,这就是我所有的生活内容。时间久了,我仿佛变成了一个依附网络生存的人,晚上一个人在家,没有什么消遣,也只是上上网,看看小说,聊聊天。
我和陈飞扬,就是在网上认识的。在我还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就是网友,断断续续地聊天,知道对方的一些事情,但是并不熟悉。他仿佛成了我身边某个人,看着我在学校里游荡,看着我毕业找工作,然后又看着我开始现在的生活。一年多之后,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种感觉,在济南寒冷的冬天,也是温暖的,在你一个人顶着寒风前行的时候,身边有一双温暖的眼睛,在注视着你。对我来说,飞扬就是这双温暖的眼睛,一个特别的朋友。
有段时间,从来不谈及感情的他,突然跟我说他同女友分手几个月了,也不知道谁先把感觉丢了,反正就莫名其妙地分手了。我不知如何安慰他,只是说,你总是比我好些吧,总是还爱过的。我呢?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爱情遥遥无期,工作毫无前途,连现在住的小房子,几个月之后也要被房东收回,说是另外一个房客给了更高的价钱……长长的沉默之后,他说,小美,我们见个面吧。
我不是没有见过网友,但是飞扬突然这样说却让我惊惶失措,只是问,为什么呀?他说,只是见一面,给彼此一个微笑,温暖这个冬天。
那个周末的午后,我们在一间咖啡馆的门口见面,他穿着黑色的外套,看上去酷酷的,但是他的脸上,有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他长得很好看,我偷偷想。脸上却不动声色,只是对他笑一笑,我们进去吧。
很久没有那么安宁的感觉,我们坐在靠窗子的位置,冬日的阳光照耀进来,居然也是温暖的金黄色。他说,小美穿红色很好看。我低着头,微微笑,一个劲儿喝那杯爽滑可口的奶茶,香气沁入心脾。
我见过不少网友,男男女女,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给我这种特别的感觉,我会同他们聊天、开玩笑,现在却很想就这样守着陈飞扬,守着一寸阳光,永远坐下去……
后来他跟我说,他当时也是这种感觉。
我们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