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婚姻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纯真爱情和崇高义务相结合基础以上特殊性的情侣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婚姻家庭为形式而表现的。人类性行为应当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性行为,保持其严肃性,这也是对社会对个人及亲属负责任的表现。
爱情是人类男女间基于生命繁殖的本能和确保身心快慰而产生的互相倾慕和追求的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综合现象。正如瓦西列夫所说:“爱情是一种复杂的、多方面的内容丰富的现象。爱情的根源在本能,在性欲,这种本能的欲望不仅把男女的肉体,而且把男女的心理引向一种特殊的、亲昵的、深刻的相互结合。但是爱情不仅仅是一种本能,不仅仅是柏拉图式的神奇剧、淫欲和精神的涅盘。爱情把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联结在一起,它是生物关系和社会关系、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的综合体。是物质和意识多面的、深刻的、有生命力的辩证体。”(《情爱论》)三联书店。1985年,第42页)人类性行为的自然基础决定人的性欲,但性欲只是情欲的生理基础,并不等于就是爱情。人类的性与动物自发的本能反应不同,它不仅表现为生物学特征,更表现为社会特征。也就是说,异性间互相吸引、情欲的产生都是性本能的反映,爱情包括性欲的因素,但并不归结为性欲,爱情是经过人类文明净化的美好纯真的感情。
爱情是人类异性间的一种崇高情感,具有排他性、专一性、只存在于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两性间的爱情,不仅由人的自然属性即生物属性所决定,而且还有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们在社会中的活动、地位、需要、社会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等社会属性所决定。因此,爱情在爱的形式、内容、求爱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时代、民族、阶级、国家的一些具体特点。爱情是婚姻的感情基础,但它又不等同于婚姻。在阶级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时代,爱情与婚姻往往相脱离,存在着无爱情的婚姻状态。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及其以后,随着人的个性解放,才开始出现了爱情与婚姻的结合和统一。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观念等因素仍影响着人类的爱情与婚姻。一般来说,两者并不能真正实现统一。有爱情无婚姻,有婚姻无爱情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婚姻是与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婚姻的动机却往往不单是性,而是较为复杂的。德国社会学家穆勒里尔曾将人类婚姻的动机归结为三种,即经济的动机,生育子女的动机及感情的动机。并将三种动机的重要性依时代变化列其先后;上古时代,经济动机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爱情即满足性的需要第三:中古时代,生育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爱情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经济第三。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是比较复杂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人们的婚姻动机就更为复杂,金钱关系的位置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恩格斯曾经指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它对今日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8页)事实上,建立在金钱、门第、权势等基础上的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既是不道德的,也将不会幸福。如何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健康的恋爱婚姻观,建立美满和谐幸福的家庭,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重要问题。
人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真正的爱情才能逐步成为婚姻的感情基础,使爱情与婚姻达到有机的结合和统一。一般说来,幸福和谐美满的婚姻,其主要特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两性的婚姻结合应以爱情为基础,提倡恋爱婚姻自由。作为情爱伴侣结合的婚姻,应该坚持自主自愿。自主即男女双方是爱情的结合,夫妻间真诚相爱;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出于个人的意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的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自由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特征和对婚姻关系的基本道德要求。
2、是夫妻间的性生活应当文明健康,反对性放纵,反对追求低级趣味,提倡树立高尚的情操,双方应互敬互爱,特别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3、是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不管公开的还是变相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的还是一妻多夫的。应杜绝婚外性关系。
4、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都是不符合道德的。任何男女都要自觉地杜绝一切形式的主从隶属关系的产生。
5、是夫妻性生活应建立在平等信赖的基础上,忠贞必须是男女间相互的;要去掉强迫对方服从的支配感,要相互尊重对方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正当健康的交往。
6、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与性的问题是复杂的。在现代婚姻中,一般来说,性爱的因素是越来越大,其他因素的影响干扰也趋于越来越小,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在当前,性与婚姻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卖淫嫖娼、重婚纳妾、未婚先孕、婚外性行为、色情服务、性异常、性虐待、性犯罪等都比较严重。这许多问题涉及到公民道德文化素质,也有婚姻质量不高和法制观念薄弱等问题,上述问题,既有生物学方面的问题,又有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问题,而更复杂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受历史的、科学的、社会的多方面的局限性,在对人类性问题上仍存在着许多谬误与邪说流传的恶劣影响,往往使人们不能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地对待性的问题。要批判那种所谓性自由、性解放、性行为商品化的错误观念,制止性越轨、性违法、性犯罪行为。失去道德法律规范的约束,不履行严肃的法纪,必然会导致性关系的混乱,影响社会的安定,并且直接影响子孙后代的素质。因此,必须提倡建立在纯真爱情基础上的以婚姻家庭为形式的性关系。
六、研究婚姻与性,对于社会的文明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揭示人类性问题的本质—即性的社会性。这是科学地解释和正确地对待婚姻和性问题的前提。只有把人类性行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相互关系和性行为与社会发展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关系等搞清楚,才能对人们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正确的对待婚姻恋爱和夫妻生活问题,充分发挥其积极的社会效应,限制和逐步消除其消极社会效应,有成效地促进社会的文明与发展。
2.有利于帮助指导建立夫妻间正常健康和谐的性关系和巩固发展家庭的幸福和睦关系。家庭是由婚姻和姻亲血缘关系组成的,而夫妻双方的关系又会直接影响制约着整个家庭关系的状况与发展。科学的性观念、健康的心理状态和协调适应的性生活是巩固和发展夫妻关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缺乏这样的思想和感情基础是不可能搞好家庭关系的。而家庭关系的恶化必然波及子女和影响社会。
3.有利于开展性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性道德和建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青少年是一生中世界观、人生观、幸福观、婚恋观的形成和个体社会化适应的关键时期,是长知识、长身体、生理和心理变化急剧、可塑性最强的时期,也往往是由于性的生物性因素急剧发展与心理性因素、社会化要求不相适应,最容易出偏离越轨行为的危险时期。这个时期性机能的成长很快,如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教育引导,最容易出问题犯错误走邪路。早恋,早期或婚前、婚外性行为,卖淫嫖娼,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多在此时期发生。正确的性教育包括性伦理道德教育,法律的教育和积极的引导灌输,这对于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性观念,树立正确的性态度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4.加强性与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性道德观念的养成。围绕着人类的性与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旧的不健康的低级庸俗的观念和不恰当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对农村和文化落后的地区仍然有其一定的影响,而在经济文化发展快的地区,腐朽的资产阶级的观念(包括性自由、性解放)和生活方式又有较大的冲击和某种程度的泛滥,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观念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都需要加强性与婚姻方面的研究,加强群众性的普及教育工 作。
5.有利于完善有关婚姻与性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性保护措施。目前性罪错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且呈上升趋势。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有力地打击性犯罪和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必须加强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促进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建设。